2018年上海市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经上海市消防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52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保守秘密;
(三)符合下列条者优先: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全国消防部队退役士兵;
3、全国其他部队退役士兵;
4、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限男性;
(五)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六)报考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有部队服役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执勤车驾驶员、船艇操控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水域救援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有游泳运动员等级证书、救生员证、冲锋舟艇驾驶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八)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报考执勤车驾驶员岗位的必须持有a1、a2、b2驾驶证,报考船艇操控员岗位的必须持有海事部门认证的船长、轮机长相关证书。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1052名上海市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上海市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从8月24日起可通过上海市消防局网站(http://www.fire.sh.cn)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报考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09:00至9月20日16: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消防局网站,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身份证注册后报名。
2、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愿意接受工作区域调剂的,可在报名表格上注明。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18年上海市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应聘方法和内容
应聘考核分资格审查、面试和体能测试,9月26日前开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以报考支队通知为准。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寸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
体能测试具体标准详见《上海市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应聘考核结束后,考核通过人员按照报考支队通知要求参加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招录单位将按照《上海市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组织人员到上海市消防总队医院进行体检,并以上机考形式开展心理测试。同时,按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治审查)。
五、人员聘用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在上海市消防局网站公布,由上海市消防局专职消防员管理办公室负责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为6个月。
六、招聘咨询
具体岗位和薪酬情况详见《2018年上海市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招聘政策详见《2018年上海市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策问答》;
招聘咨询电话详见《2018年上海市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策问答》,电话咨询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七、特别提示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上海市消防局及各支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报名系统中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后续招聘
本次报考(2018年8月24日09:00至9月20日16:00)结束后,有意向报考人员仍可通过上海市消防局网站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具体应聘考核时间、地点等事项,我局将根据后续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