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医院)系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全民事业单位,是厦门市委、市政府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发展目标是建成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内一流、省内领先的三级甲等儿童专科医院。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开展补充工作人员招聘考试(2023年6月)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7日8:00-2023年6月26日17:30。
报考者须在报名时,全面、逐项对照招考岗位要求等,确认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并在报名期间内完成网络系统填报操作,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厦门市儿童医院网站(https://www.xmsetyy.com/)注册窗口注册,并在招聘信息栏的报名入口报名(以下简称“报名入口”)。
本次考试的后续考务信息通知,请报考者自行登录厦门市儿童医院网站(https://www.xmsetyy.com/)招聘信息栏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聘岗位
详见厦门市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医院)补充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2023年6月)》(附件1)。
三、招聘简章
详见《厦门市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医院)补充工作人员招聘简章(2023年6月)》(附件2),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并遵守。
四、考试安排
报名截止后,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将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资格条件审核。
本次招聘考试由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组织,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地点等将在厦门市儿童医院招聘信息栏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通知。
特别提醒:
1.以上各类截止时间均为程序设定,时间一到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关功能。
2.笔试后续相关环节的时间安排,以“厦门市儿童医院网站”发布为准。
3.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
五、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法。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招聘岗位,当报考比(指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拟聘人数之比,下同)不超过5:1时可以免笔试,但当报考比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笔试。
免笔试岗位由招聘单位于报名工作结束后结合报名情况提出,经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同意后统一在厦门市儿童医院网站公布。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 各项加分,合格线为60分。
(二)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核人员。面试采用ppt自我介绍、专业答题、专家提问等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自我介绍内容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临床工作、专业技能、科研工作(发表论文)、个人综合素质、英语能力等。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计算方式为:
1.免笔试的岗位:综合总分=面试成绩;
2.需要笔试的岗位: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与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增加小数点位数。如遇综合总分相同,按以下规则进一步确定名次排列: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2.笔试成绩又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列;
3.面试成绩依然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厦门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若无优先对象或存在2名(含)以上优先对象,可由考生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人选,或经招聘单位报市卫健委同意加试一场面试,取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和考察
从笔试、面试、综合总分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名称、拟聘人员基本信息等。
八、递补
在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前,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已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方可报名,并对本人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结束后,医院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将通过报名系统予以告知,请报考者及时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及申诉。
(三)拟于2023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的人员,在符合报考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可于2023年12月31日前随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相应学历(位)证书一并提供。
十、人事管理及待遇
(一)本次拟聘用人员属于招聘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内聘用工作人员,执行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招聘单位将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原则,按照本单位发布的招聘岗位类别和级别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聘任。如招聘单位的拟聘岗位数量不足或拟聘用人员不具备相应岗位聘任资格条件的,可实行高职低聘。
(二)拟聘人员办理就业手续后,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此次招聘人员与厦门市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医院)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的人员身份以及工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依据厦门市有关规定认定。
十一、未尽事宜最终由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厦门市儿童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医院
2023年6月17日
附件1:厦门市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医院)补充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2023年6月)
附件2:厦门市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医院)补充工作人员招聘简章(2023年6月)
附件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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