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计划>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10号)文件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西秀区2023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组织招聘机构
安顺市西秀区2023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工作。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信息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三公开”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到位。
(四)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安顺市西秀区2023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及审核,参考专业目录见“贵州党建云”网站“公务员招录”栏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及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专业目录。
四、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在专业要求上,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一览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一览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报名时已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或取得资质的相关证明。
2.在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条件等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23年7月3日,仍是安顺市西秀区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3年7月3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截止2023年7月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3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报名期间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7.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解聘未满5年的。
8.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属需回避情形岗位的。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3.2020年以来参加安顺市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4.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需缴纳考试费100元。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5日,9:0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安顺市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党建书吧(西水路62号)。
3.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安顺市西秀区2023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下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进行填写;
(2)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资格(职称)条件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参加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并放宽到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翻译的成绩单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符合报考条件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需持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前述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方可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信息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考生须书面签署《安顺市西秀区2023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下称《承诺书》附件3)。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书记载专业进行填写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视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情况随时取消资格。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国有企业正式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在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备案等各环节审查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信息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所有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1)专业审核要求: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对于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证明,证明在校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表(单)。国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翻译的成绩单中文翻译件,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专业不一致且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审核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并当场反馈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一次性说明理由。
(3)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进入下一环节的报考人员应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以及其他原因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及其岗位条件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考试
本次招聘计划不设开考比例,但划定笔试、面试相应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及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50分)。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
考生笔试成绩须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含1:3以内)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2023年7月21日(星期五)9:00-17:00
地点:安顺市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党建书吧(西水路62号)。
(二)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未参加面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考生未按要求加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
七、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市范围内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定有《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23年9月30日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考察工作结束前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办在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招聘办。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网。在招聘过程中,区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以上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及时查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办研究确定。
十一、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凡报名参加安顺市西秀区2023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2月20日修改版)》。
十二、招聘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51-33460221(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33232145(西秀区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851-33346077(西秀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安顺市西秀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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