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考贞丰县卫生健康局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放宽至本科的考生,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贞丰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以下简称《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1份。
(四)资格复审具体事宜
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将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http://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及时查看。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件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体检
根据各岗位引进需求人数,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办”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统一组织实施。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县招聘办”书面提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标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http://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党管人才”和“凡进必审”的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县招聘办”报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存在本《方案》中规定的不得引进情形的人员。
(三)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四)经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人员。
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经报名及资格初审、测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http://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和程序行文聘用,并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一)聘用人员在贞丰县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出贞丰县(含参加县外考调、借调、借用、跟班学习等),不得参加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引进)考试。若有违反,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责任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能正常履职的,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十、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县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无论进入到招聘的任何环节,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将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http://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电话号码且保持畅通并及时接听,凡在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中需电话联系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考生本人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人才引进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方案》解释权属“县招聘办”,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6617160(贞丰县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监督电话:0859-6610416(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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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原标题: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贞丰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rsxx/sydwkl/202405/t20240513_846280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