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省考试录用选调生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已经发布,根据《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51号)》及《2018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公告》的规定,按照招录工作程序,将对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根据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和按招录职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有效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3户口簿;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学校准予毕业的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或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6.优秀学生干部需提供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的证书;7.获得校级以上奖励需提供奖励证书;8.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大学毕业生需提供入伍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填写《报考2018年海南省选调生诚信承诺书》,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招录单位审查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7月12日。
地点: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实训楼一楼大学生素质报告厅(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
四、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3.报考人员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咨询电话:0898—65229918,传真:0898-65362103。